招生章程:
为把“阳光工程”精神和内涵融入招生工作日常管理中,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,依法招生,保证工作按照“公平竟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程序,德、智体全面考核,综保评价、择优录取”指导思想和原则利实现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、教育部《 2007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》和贵州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。
一、 学校名称、层次、办学类型及法人代表:
贵州财经学院是一所隶属于贵州省人民政府的以经济、管理类学科为主,“经、管、法、文、理、工、教”相互交融、互为支撑的多科性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财经类大学。 2006 年教育本科教学水平评估评定为优秀。
二、 学校地址:贵州省贵阳市鹿冲关路 276 号
三、 分专业招生人数:详见各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教育部门的分专业招生计划。
四、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:
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计划,考生入学后的外语课程为英语。报考英语专业单科成绩要求 90 分以上(含 90 分),且须加试口语。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要求 60 分以上(含 60 分)。不限男女比例。
五、 身体健康状况:我校各专业录取对考生健康的要求,按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执行。
六、 录取规划:
1、 执行“学校负责,招只监督”的录取体制,在各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录取。
2、 按照理工、文史分类录取。
3、 录取批发为各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一般本科批次(第二批次);最低录取投档分数线执行各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划定的一般本科录取投档线。
4、 投档比例按照各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。
5、 我校不设置非第一志愿分数极差,录取按照志愿优先方式,依次录取。
6、 我校对进档考生的安排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,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。同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考分高低、所报专业体检是否受限制综合素质给予安排。
7、 同等志愿顺序且总分相同时,优先录取数学、英语成绩高的考生。
8、 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,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,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调剂专业;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,将予以档。
9、 进档考生在录取期间无正当理由的退档申请,学校不予受理。
10、 在录取中执行教育部及各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招生委员制定的各项加分政策。
11、 新生入学后,学校将三个月内对所新生进行全面复查,复查合格者依法取得学籍。复查不合格者,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,直至取消入学资格。经查实属弄虚作假者,取消入学资格。
12、 贵州省财经学院学生规定完成学业,颁发贵州省财经学院本科学历证书,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,授予贵州财经学院学士学位证书。
七、 学费标准:傲视群雄贵州省物价部门收费标准执行。
八、 我校录取工作采用计算机网上录取方式 。
九、 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体系:
学校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、优秀学生奖学金、及单项奖学金和专业项奖学基金。
学校对贫困生采取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贵州省困难大学生助学奖学金、国家助学货款、勤工助学、减免学杂费、社会专资助基金等进行资助。
十、其他:
1、 学校以往章程与本章程冲突的,以本章程为准: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、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,以国家法律、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。
2、 本章程根据教育部、贵州省教育厅当年招生政策调整修订。
3、 本章程解释权属贵州财经学院招生就业处。
4、 本章程颂布之日起生效执行。[FS:PAGE]
注:专业类
2007 年贵州财经学院本科分省市区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(文史类)
经济学、国际贸易与贸易、财政学、金融学、保险、税务、法学、社会工作、教育技术学、汉语言文学、英语、广告学、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、工商管理、市场营销、会计学、财务管理、人力资源管理、旅游管理、电子商务、物流管理、公共事业管理、劳动与社会保障、农村区域发展
2007 年贵州财经学院本科分省市区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(理工类)
经济学、国际经济与贸易、金融学、保险、金融工程、税务、教育技术学、数学与应用数学、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、统计学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管理科学、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、工程管理、市场营销、会计学、财务管理、人力资源管理、旅游管理、电子商务、物流管理、公共事业管理、劳动与社会保障、农村区域发展